議會是國家的最高立法機構,其職能包括通過新法律並使現有法律符合當今條件。與此同時,在俄羅斯,與許多其他國家一樣,議會有兩個議院--下議院和上議院。

議會是政府的立法部門,與行政部門和司法部門一起,是國家法律體系的基礎。同時,世界上有兩種主要版本的議會:一院制和兩院制。
一院制議會
從組織立法程序的角度來看,一院制議會是一種更簡單的模式:在這種情況下,它由一個稱為議院的部門組成,其職能包括制定和通過法案。因此,立法權全部集中在一個機構手中。這種版本的議會制度通常適用於小國。例如,目前一院制議會在亞美尼亞、阿塞拜疆、芬蘭、愛沙尼亞和其他國家運作。
兩院制議會
兩院制議會是一個更為複雜的政治組織,其意義在於議院的互動。在這種情況下,習慣上將其中一個稱為下層,另一個稱為上層。從實質性的角度來看,我們可以說最困難和最負責任的任務通常是分配給下議院:其成員必須提出和製定法案,然後提交給上議院批准和批准。
俄羅斯聯邦實行兩院制議會制。因此,負責大部分立法活動的下議院稱為國家杜馬,而對杜馬的活動行使某種控制權的上議院稱為聯邦委員會。同時,在俄羅斯聯邦法律法規中指定這些結構時也出現了這些名稱,而“上議院”和“下議院”的概念則反映了這些結構與全球形成實踐的關係。議會。
俄羅斯議會上下院之間的區別不僅在於它們的職能,還在於其他參數,特別是形成方法。因此,國家杜馬被要求在其立法活動中落實全體俄羅斯人民的意願,因此它是在全國選舉過程中形成的。反過來,聯邦委員會必須代表俄羅斯各地區的利益,即其聯邦組成實體的利益,因此它由每個地區的代表候選人的批准人數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