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各種形式的歧視過去是、現在是並將是現代社會最困難和最重要的任務之一。各階層、各群體平等共處、相互尊重、機會均等,是全人類和諧發展的關鍵。

對歧視現象的一般認識
習慣上將歧視理解為對個人或社會群體的這種態度,意味著對其權利的侵犯。但理解歧視的關鍵在於,消極和不平等的態度是基於文明社會所不能接受的特徵。換句話說,在沒有合理和客觀的理由對某個社會群體或其個人代表採取消極態度的情況下,以對這種態度並不真正重要的跡像作為依據。
歧視形式
自第一個社區社區形成以來,歧視作為一種社會心理現像以各種形式和表現伴隨著一個人。歧視既可以表現在個別社會群體的層面,也可以表現在整個國家的政治層面。隨著社會的發展,當一個人作為個體的價值開始增加時,隨著民主、人文主義和存在主義價值觀的發展,反對歧視的鬥爭規模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習慣上區分相關法律中規定的法理(法律)歧視和事實上的歧視。後者是一種在社會習俗中發展和傳播的非官方運動。
歧視表現的例子
最顯著的歧視例子之一是性別歧視。它也被定義為性別歧視,因為它暗示了整個意識形態。性別歧視可以針對女性和男性表現出來,但這個詞最初是在 1960 年代引入的,作為女性爭取權利的一部分。這一趨勢的意識形態是在以性別角色定型模型為主要特徵的基礎上形成的,它決定了人們的角色、能力、興趣和行為模式。顯然,這種方法完全忽略了一個人的所有其他特徵,除了他的固有性別。因此,至少在歐洲和美國,直到 20 世紀,女性的公民權利都受到侵犯。他們沒有選舉權,婦女不能在大學學習,並且被剝奪了參與某些類型活動的機會。這種情況是目前東方許多國家和封閉民族的典型情況。
20世紀初,奧托·維寧格(Otto Weninger)披著偽科學的外衣,創作了《性別與性格》(Gender and Character)一書,是輿論的表達。這部龐大的著作明確暗示了人類的優越性,不僅在生活的各個領域,而且在道德和個人品質方面。一個女人生來就已經是一個低賤的、不道德的人,先天不可能有高超的心智能力。而她能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臣服於男人。作者思想的這種激進表達引起了轟動。在俄羅斯帝國,這部作品被禁止,因為有幾個年輕女孩在讀完這本書後自殺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