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那些希望前往美國的人可以永久利用這個機會獲得難民身份。直到 1989 年(在所謂的勞騰堡修正案生效之前),一個人只能在美利堅合眾國期間申請難民身份。現在,您可以在您所在國家/地區的美國大使館執行此操作。

有必要
- - 證明您未來無法在您的國家正常生活;
- - 經驗豐富的律師,熟悉移民事務;
- - 專業翻譯。
指示
步驟1
在您的難民身份申請中,清楚簡潔地寫下與迫害您、您基於任何理由的歧視、國家機構的道德或身體壓力有關的所有內容。積極解決您的問題的一大好處是,您有報紙或雜誌出版物描述了您的不幸遭遇。
第2步
如果您確定您選擇的律師已經處理過類似的移民案件,請含蓄地服從他。他應該讓您為與美國移民和歸化部員工或美國駐您國家大使館員工的重要面試做好準備。對您的申請的決定將取決於這次談話。
第 3 步
如果您不想與律師打交道並且對自己有信心,請自行聯繫美國大使館。準備好進行非常艱難的對話,因為與 90 年代初不同,當時幾乎所有獲得難民身份的申請(即使是非常薄弱的論據)都得到了滿足,現在這樣做的原因一定非常令人信服循證…
第四步
如果您在美國申請身份,請注意,無論您的申請審核持續多長時間,都不會有人試圖將您送回您的祖國。所以在這個分數上,你可以完全冷靜。但是,只有在您的難民身份申請被接受考慮後一百八十天,您才能正式找到工作。因此,在提交申請之前,請先準備好租用生活空間和食物所需的必要金額。
第 5 步
一旦您的申請得到處理,您將被叫到移民和歸化部或美國大使館(取決於您所在的位置),並告知您是否獲得了難民身份。